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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园路幼儿园规范用字管理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6 09: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贯彻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为目标的大环境下,提高教师队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营造规范语言文字环境,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别对教师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教师对加强幼儿园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认识 

.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好幼儿园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对于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素质,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必须大力加强信息技术教育。中文信息处理是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的重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中文信息处理的先决条件,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有利于提高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和交换的效益和水平。因此,应该加大幼儿园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力度,以适应加强信息技术教育的需要。 

.推动全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基础在教育。语言文字能力的培养应该从小抓起,使幼儿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具备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能力。这对于充分发挥教育对全社会的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实现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具体要求

1.师幼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教学和幼儿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2.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教师应当具备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能力,应能熟练运用普通话。在对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强教师语文素质的培训。

 3.说好普通话是幼儿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幼儿应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充分发挥集体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集体教学要重视提高幼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全面提高幼儿的语言素养。规范幼儿的口头语言,提高口语交际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

 5.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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