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园路幼儿园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为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精神,现拟《浦园路幼儿园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要求》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
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教师集体活动教学具用字及教学用语要求:
1.教学具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三、教师进行游戏活动时用字及教学用语要求:
1.游戏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活动组织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四、教师日常通知、书写评语用字要求:
日常通知、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五、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工作用语和交流材料要求:
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所有文字材料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说明:“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具体是指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